(一)系統(tǒng)式局部送風的設計
設計系統(tǒng)式局部送風時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.系統(tǒng)式局部送風系統(tǒng),不應與進氣通風系統(tǒng)合并;
2.不得將有害物質或熱氣流吹向人體;
3.送風氣流宜從人體的前側或前側上方傾斜吹到頭、頸和胸部,或從上向下垂直送風;
4.送到人體上的有效氣流寬度,宜采用1m;對于室內散熱量小于23W/m的輕作業(yè)者,可采用0.6m。
選用送風口(或“噴頭”)時?應視工作地點大小以及工人活動范固而定;當工作場地較大時,宜采用大型送風口或旋轉送風口。當工作地點固定時,亦可采用帶有漸擴短管的圓形送風口,如圖3-24(a)所示;旋轉送風口帶有導流葉片,且風口與風管間采用可轉動的活動連接,故可任意調節(jié)氣流方向。詳見圖3-24(b),其尺寸見表3-21。